关于2013下半年同工绩效考核结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4/4/1 11:16:24 浏览次数:1971
同德通【2014】第016号
各位同工:
大家好,在行政部的全力统筹以及各部门、各同工的积极配合之下,机构2013年下半年同工绩效考核评估工作顺利结束。根据《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同工所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审核后,现将2013年下半年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并针对此次绩效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总结分享,也对同工2014年上半年的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详情可参阅附件一《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13年下半年部分员工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14年4月1日—4月3日。
公示期间,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被考核人可于4月3日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机构行政部提出复核申请,被考核人每人可行使一次复核权。逾期不予受理。
二、问题及建议
根据本次绩效考核评估的结果,现针对部分同工得分较少的部分进行分析如下:
1、服务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这一部分的分值所占权重较大,占整个绩效考核基准分部分的40%,而从考核结果来看,有相当一部分的同工在服务指标完成情况这一项的得分并不理想。根据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规定,未能完成合同期内的个案、小组、活动、咨询/即时辅导四大项指标量的80%将相关措施处理,而在此较为宽松的条件下仍有部分同工未能达到要求,反映出在这个问题上,同工可以进步的空间较大,各位同工须加以高度重视,并在新的合同年份中的工作中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能够完成服务合同中协议的指标量。
针对服务指标各岗位及岗位领域的不同都有相对应的指标,在指标执行分配中未能根据人员配置进行指标分配,针对中途加入岗位团队的同工团队内部亦未及时合理安排指标,导致部分同工在下半年的绩效考核中出现指标数不一,没有统一标准,服务指标完成方面相互矛盾。
2、专业文书上交不及时。考核中发现,普遍存在专业文书迟交、漏交的现象,导致该项服务指标难以确认,也影响了最终的考核结果。也有部分同工反应,平时开展的专业服务不少,可是绩效考核成绩却不理想。由此可见,文书的上交情况也是同工应该重视的问题。同工应养成按时上交文书的习惯,一方面有利于对工作进行及时的归纳、反思与总结,另一方面通过督导的批阅及指引,才能更好地促进专业能力的提升。机构针对本次服务量确认的问题,按照上半年指定的三个准入条件进行确认,希望各同工在接下来的绩效考核中能针对确认标准开展好相应的工作。
3、附加分部分的得分不均匀。通过考核发现,附加分部分得分较多的是“出席机构内部团建活动”、“参与社工行业内培训”这两项,其他项目仅有部分同工获得较少的分数,尤其是在“专业学术论文发表”这一项,下半年仅有部分同工获得相应的附加分。由此也可对社工的日常工作进行反思,一个全面的、优秀的社工除了开展专业服务努力完成服务指标量之外,真正的社会工作还包含许多其他方面的内容,包括参加各方面的能力培训及提升、与工作有关的学术研究、通过宣传工作促进服务成效的展示、链接社会上的各种资源、为机构及个人争取的荣誉、对机构的贡献等方面,应成为社工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此外,专业学术论文更作为个人晋升督导助理与见习督导的加分标准,有意向朝该方向发展的同工更要注重在日常实务工作中进行经验的提炼,并结合理论知识努力进行学术理论的撰写。
特别是在资源整合方面,通过绩效考核发现部分资源整合难以确认其真实性,主要体现在各团队未能及时将资源整合情况报送机构,且资源整合缺乏说服性,应在资源整合后加盖资助方的证明确认。同时亦发现,在2013年社工机构评估中部分团队提交的资源整合材料与绩效考核中的同工的资源整合附加分内容不相符,各团队今后须按要求收集资源整合内容,汇总后及时报送机构。同时针对这一情况,2014年上半年绩效考核资源整合部分将以团队每月上交的材料为准,如未提交则在绩效考核中将视为放弃。
4、学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八方评估部分以八个不同的评估方为主体,包括服务对象、用人单位、机构各部门、团队成员等,并对社工工作表现进行考评打分。通过本次考核发现,社工要同时协调处理好与各工作相关方的关系,是一件比较不容易的事情,这就要求各位同工通过本次绩效考核,进一步认识自己,发现自己身上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努力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一个优秀社工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针对八方评估部分中的同工自评,该部分自评打分发现同工未能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评,建议同工在今后自评中结合自身服务和综合能力方面来对自己进行考评,设置同工自评的主要目的是便于机构了解每位同工的成长情况及工作上的困难,今后机构可通过收集到的情况为同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
三、关于下半年绩效考核奖金发放的说明
1、在2013年下半年的绩效考核中符合奖金发放条件的同工,予以发放本次绩效奖金,按该同工所评定的绩效等级对应的月奖金数额,再乘以实际参与评估的时间。举例如下:A同工本次评估阶段为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共6个月,在本次绩效考核中被评定为三星,且符合奖金发放条件,则本次可获得的绩效奖金为300元/月×6个月即一共1800元。
2、上半年已参与绩效考核但不符合奖金发放条件的,按照该同工所评定的绩效等级及其实际参与评估的时间,计算所获得的奖金数额,同时结合下半年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具体实施如下。
工作人员 |
上半年考核是否符合发放条件 |
下半年考核是否符合发放条件 |
发放标准 |
是 |
是 |
按实际等级全额发放 |
|
否 |
是 |
按实际等级全额发放 |
|
是 |
否 |
上半年按实际等级全额发放 下半年按一星/合格标准发放 或待指标完成之日起按所评 等级申请发放 |
|
否 |
否 |
全年按一星/合格标准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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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与 |
是 |
下半年按实际等级全额发放 |
|
未参与 |
否 |
下半年按一星/合格标准发放 或待指标完成之日起按所评 等级申请发放 |
本次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至此已全部结束,绩效奖金将于考核结果公示日期结束后,连同2014年3月份的工资一同发放至员工工资卡中。为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本次绩效考核结果只公开发布获得“五星社工”、“四星社工”和“优秀社工助理”的名单,其他同工具体排名可查收个人QQ邮箱,如未收到可积极联系行政部。
感谢各位同工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与配合,同时也希望各位同工通过此次绩效考核,认真总结反思工作中的较好以及不足之处,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欢迎各位同工对本次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与付出。
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